如何办理配偶相互投靠及子女随迁户口手续 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申请: 1、申请人本人申请; 2、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材料; 3、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4、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5、户籍证明; 6、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报分(县)局批准。 * 以上提供证件的为核原件留复印件。 ← 返回百科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