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第25条规定,三周岁以下婴幼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第25条规定,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石家庄事业单位是否已经开始实施此项育儿假?是否有纸质红头文件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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