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机动车转移登记指南(辖区内)
一、办理条件:
机动车转移登记是在辖区内的
二、办理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所有权转移证明或凭证原件;
4、《二手买卖合同》原件;
5、《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6、《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7、机动车号牌;
8、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9、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转让证明原件;
10、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一分所、二分所、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旧机动车延伸服务站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
第二步:领取机动车照片;
第三步:到车管所一分所、二分所、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档案管理岗审核档案;
第四步: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五步:到选号区选取机动车号牌(使用原号及不需选号的除外);
第六步: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第七步:交旧机动车号牌,领取并安装新选号牌(不需选号的除外);
第八步:到牌证窗口领取牌证。
四、收费标准
号牌工本费
收费标准:汽车反光号牌100元、挂车反光号牌5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40元、摩托车反光号牌70元、汽车不反光号牌80元、挂车不反光号牌3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不反光号牌25元、摩托车不反光号牌50元
行驶证工本费
收费标准: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5元
五、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办事地点及咨询电话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第二分所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东二环南路189号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第二分所
咨询电话:0311-85858409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冬季:上午9: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第一分所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石获南路228号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第一分所
咨询电话:0311-85858255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冬季:上午9: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它说明
1、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不能办理转移登记;
3、现机动车所有人必须本人办理;
4、黄标车不能办理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