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绿色能源石家庄热力分公司供暖缴费指南2025
一、交费时间
自即日起(2025年9月12日起)开始收取热费。
二、热费交纳标准
按照石发改价格〔2021〕592号文及石发改价格〔2021〕631号文执行,居民22元/㎡,非居民31元/㎡(燃气锅炉33.9元/㎡);居民计费面积:按照住宅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计费,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减15%计费。根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修订)》第三十二条规定:非住宅热用户采暖期暂停用热的,按照热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交纳热费。如遇价格调整,按照新文件执行。
三、交费方式
(一)线上渠道
1.微信服务号交费:用户可微信搜索服务号“东方能源热力公司”,进入后点击右下角营业大厅→热费交纳,首页点击供暖交费按提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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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微信生活交费:登录“微信”,点击右下角“我”→服务→生活缴费→供暖费→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热力分公司→按提示完成交费操作。
3.支付宝生活交费:登录“支付宝”,点击生活缴费→暖气费→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热力分公司→按提示完成交费操作。
4.网银(手机)APP交费:登录河北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按提示完成交费操作。
(二)线下渠道
1.银行柜面交费:河北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
2.营业厅网点交费:柏南营业厅、建明营业厅、良村营业厅、桥西营业厅。
温馨提示:①用户在以上渠道交费,需仔细核对供热交费卡号、核实交费姓名、金额、详细住址、银行开具的交费凭单等信息是否准确,避免受到经济损失。②用户应在当年11月10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热费,逾期未交将收取相应违约金。如有往年欠费,用户需先交清欠费并足额交清当年热费后方可正常用热。③为优化供热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热力分公司将对“绿动生活”APP及小程序中供暖交费相关功能进行调整与升级。自本采暖期起该通道关闭使用,请您选择其他交费渠道。
四、空置房业务办理
(一)申报时间
用户申请整个采暖期暂停、恢复用热的,应当在当年11月15日供热开始三十日之前提出申请。
(二)空置房申报
1.托管用户:用户无需单独向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热力分公司申请,由托管方(物业/单位)集中收集空置房信息资料后,由其认定并采取有效断管措施后统一向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热力分公司申报。
2.自管(并联)用户:持有供热交费卡的用户,可通过微信服务号、所属辖区营业厅申报,由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热力分公司统一采取断管措施。连续多个采暖期暂停用热的,不需要逐年申请,本年度空置房延续。
3.自管串联(未实现分户控制)用户:需每年到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热力分公司所属辖区营业厅提交申报,工作人员会核对材料真实性,记录房屋地址,由供热管家现场核查确认。申报前,需采取有效拆除措施,自行将取暖设施与供热管网断开,并将上下管道连通,确保其他用户正常用热。
(三)恢复用热申报
1.托管用户:用户需到托管方(物业/单位)申报,由其采取有效安装措施并收取全额热费后到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热力分公司所属辖区营业厅办理恢复申报手续。
2.自管(并联)用户:持有供热交费卡的用户,可通过“东方能源热力公司”微信服务号、所属辖区营业厅办理。
3.自管串联(未实现分户控制)用户:需自行将已断开的采暖设施与供热管网恢复连接,采取有效安装措施后,通过“东方能源热力公司”微信服务号、所属辖区营业厅全额交纳热费。
(四)特别提示
1.根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修订)》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实施下列行为:
①擅自接通供热管道用热、开阀用热;
②在供热设施上安装排水阀、换热装置、排放供热管网水;
③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改变用热性质、改变居室原有保温结构;
④擅自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
⑤破坏供热计量器具,擅自改动、破坏室温监测和调控装置;
⑥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影响供热的行为。
若发现以上行为,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热力分公司将根据其影响其他用户情况保留诉讼权益。
2.根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修订)》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停热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用户违反上述规定或者损害供热设施,给其他用户或供热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热力分公司将联合供热主管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发现用户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立即采取断管措施,并将该用户记入黑名单,对盗暖价值达到犯罪标准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用户采暖期内线上只能办理一次空置或恢复业务,如有业务变更需到所属辖区营业厅办理。采暖期恢复(私开)用户,按正常用热交纳全额热费。
五、发票开具
交费后如您需要开具电子发票,请登录“东方能源热力公司”微信服务号或持有效交费依据到所属辖区营业厅开具,营业厅集中办理时间为11月、12月的13日—23日。
六、郑重声明
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热力分公司未委托任何非正规金融机构代收热费,请选择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热力分公司公布的交费渠道交纳,不要轻信类似“低价代交”“折扣优惠”“现金返利”等信息,此类均为诈骗陷阱。后续一旦被公安机关认定您的热费为诈骗涉案资金,将被依法冻结、查扣。用户需重新补交热费,您将承受双重经济损失。敬请广大用户仔细甄别、务必通过正规途径交费,保障自身权益和用热安全。
凡通过非法渠道交纳热费的行为,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热力分公司不予认可,对于冒充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热力分公司名义实施诈骗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法律责任,若您已通过非正规渠道交费,立即联系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热力分公司并报警,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如有疑问,请拨打服务热线966006咨询。
七、营业厅网点地址、电话
供热管理一部柏南营业厅
服务范围:红星街以西、自强路以北、西二环以东(局部泰华街以东)、北二环以南,局部区域包括北焦、北苑供热站
详细地址:柏林南路120号铂领商务一楼西侧底商
服务电话:87034276
供热管理二部建明营业厅
服务范围:高新区复兴大街以东、阿里山大街以西、和平东路以南、南二环东延以北区域,局部区域包括金马站、青园供热站
详细地址:谈固东街与建明中路交口东行200米路南供热管理二部院内
服务电话:85034141
供热管理三部良村营业厅
服务范围: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详细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街37号良村热电
服务电话:83096092
供热管理四部桥西营业厅
服务范围:石清路以东、古城西路以南、胜利大街以西(以东仅海光苑小区)、北二环以北,局部区域包括红星街以东、胜利大街以西、石太铁路以北
详细地址:中华北大街338号上林华苑底商
服务电话:87750611
供暖期24小时服务热线:96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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