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办理指南
图源:石家庄人社
受理条件:
以下情形之一的,申办本业务:
(一)享受待遇人员死亡的。
(二)多重待遇需要注销多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经办机构进行养老保险待遇终止的同时,办理待遇停发、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
人员待遇暂停超过1年无法找到遗属的,可由参保单位、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代办本业务,只进行待遇终止处理,待遇暂不支付,待最终权益人申领。
申请材料:
(1)参保人死亡,无法使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领取待遇的,提供告知承诺书(死亡信息无法共享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关系承诺书。
(2)参保人退休前丧失国籍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提供出国(境)定居等证明材料(本人选择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
(3)多重参保需要注销多余社保关系的,提供对方经办机构出具的处置手续。
(4)人员参保登记错误需要撤销登记的,提供情况说明。
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线下办理地点:
石家庄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人社综合服务网点汇总(地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