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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居民申请认定参保资格

  一、办理条件

  申报人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一、二级伤残、低收入家庭居民、在校中学生。

  二、办理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二级残疾证、低保证、学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

  1.申报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送办理材料,申请认定参保资格;

  2.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初审办理材料;

  3.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医保专管员向医保经办机构居民参保管理科报送办理材料并申请认定参保资格及办理参保登记;

  4.居民参保管理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认定意见;

  5.通过审核的,居民参保管理科确认参保资格类别,给予办理参保登记;

  6.未通过审核的,居民参保管理科告知原因。

  四、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9号(槐安西路与南长街交叉口东北角)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征管大厅

  联系电话:031183865310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9月至5月)

  下午:14:30——17:30(6月至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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