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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连续工龄接续(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

  申报材料:

  1、职工本人档案;

  2、《更改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和接续连续工龄审批表》;

  3、相关的原始材料。

  办理程序:

  1、职工所在单位携带申报材料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审查符合条件予以审批;

  3、职工所在单位将《更改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和接续连续工龄审批表》放入职工档案。

  办公地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市政府1号楼6楼,中山东路216号。

  联系电话:86687720、86689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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