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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桥西区中山街道公租房申请条件、材料及地点

  石家庄桥西区中山街道公租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公租保障范围的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城镇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申请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不再受收入限制;

  3、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二)新就业职工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市区居住证;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8年;

  3、收入稳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三)外来务工人员

  1、持有市区居住证;

  2、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

  4、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另外,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方可申请。

  *办理材料:

  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填写《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单身申请人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2、户籍(居住)证明:申请人户口薄主页及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户籍不在市区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市区居住证复印件(矿、藁、栾、正定新区不用暂住证)。

  3、婚姻证明: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单身申请人(含未婚、离异、丧偶)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前婚姻情况证明。

  4、收入证明:户籍在市区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提供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经营所在地居(村)委会(市场)出具的《经营证明》,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无需提供收入证明。

  5、学历证明:新就业职工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

  6、养老保险证明: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自申请之日前上一年内连续6个月单位交的养老保险证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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