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
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报销
一、参保城乡居民除分娩住院医疗费外,其他生育相关医疗费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范围。
二、政策范围内分娩住院待遇:
1、自然分娩的限额500元;
2、剖宫产的限额1000元。
三、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医疗费正常情况下在定点协议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四、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分娩未能在协议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医疗费,报销时市区通过居委会、高校,县(市、区)由参保人员凭下列资料于每月10日前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1.生育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分娩住院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医疗费收据;
4.生育待遇审核表。
5.石家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居委会、高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