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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城乡居民特殊药品申请备案及评估

  申请对象

  正常参保城乡居民

  受理条件

  1、格列卫、诺利宁: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不能切除和/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瘤(GIST)的成人患者;Kit(CD117)阳性GIST手术切除后具有明显复发风险的成人患者。

  2、达希纳:新诊断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慢性期或加速期成人患者;既往治疗(包括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慢性期或加速期成人患者。

  3、不含苯丙氨酸成分的米、面、奶粉、蛋白粉等特殊食品(国产):苯丙酮尿症症患儿(0-6周岁)

  申请材料

  1、使用特药备案及评估:

  (1)特药责任医师填写《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特药使用备案表》贴近期免冠白底一寸证件照片一式两份;

  (2)具有诊断分期的诊断证明书,基因检测、骨髓像病理诊断、影像报告、住院病历等原件或复印件;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4)《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特药使用评估表》

  2、使用特药再备案及评估:

  (1)特药责任医师填写《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特药使用备案表》、贴近期免冠白底一寸证件照片,一式两份;

  (2)具有诊断分期的诊断证明书,基因检测、骨髓像病理诊断、影像报告、住院病历等原件或复印件;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4)《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特药使用评估表》;

  (5)上次的《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特药使用备案表》原件;

  (6)申报人使用特药期间,每三个月在责任医师处复诊评估的《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特药使用评估表》原件(共4份);

  (7)中华慈善总会入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报人准备使用特殊药品备案及评估的办理材料;

  2.申报人向医保经办机构医疗审核科报送办理材料;

  3.医疗审核科即时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准予使用意见;

  4. 通过审核的,报主管主任审批,办理准予使用备案登记;未通过审核的,告知不准予使用原因。

  办理时限

  工作日随时办理。

  受理单位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

  医审大厅

  联系电话:8386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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