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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全市军转干部、退伍军人安置计划

  项目名称:全市军转干部、退伍军人安置计划

  使用范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政策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

  《河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关于严格控制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的意见》(冀政办[2005]16号)

  办理程序:1、军转干部安置办公室、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提出安置意见;

  2、综合规划处提出初步安置计划,并报局领导审核;

  3、市军转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审定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市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审定退伍军人安置计划;

  4、综合规划处凭安置介绍信开具《增人计划卡》。

  承办部门:综合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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