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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配偶相互投靠及子女随迁户口手续

  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申请:

  1、申请人本人申请;

  2、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材料;

  3、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4、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5、户籍证明;

  6、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报分(县)局批准。

  * 以上提供证件的为核原件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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